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19-017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9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15:00—2019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 777 号 A3 幢 2 层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志翰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61人,代表股份78,638,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3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49,725,2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2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6人,代表股份28,913,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13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8,638,81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4,575,52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8,638,81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4,575,523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8,638,81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8,638,81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8,638,81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8,638,81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王蕾律师、张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