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6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 年 8 月 23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65.6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0.91 元/股;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8 月 23 日,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5.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0.91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概述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30.91 元/股。
(四)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8 人,包括公司公告《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大模型研发技术骨干、核心管理及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计划拟 占本计划草案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权益总 公告时公司股
(万股) 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赖晓平 中国 首席技术官 20.08 24.49% 0.18%
张达霖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30 4.02% 0.03%
钟娇 中国 董事 1.99 2.43% 0.02%
郭晓清 中国 董事 1.98 2.41% 0.02%
大模型研发技术骨干、核心管理及业务人员 38.25 46.65% 0.35%
(合计 34 人)
预留部分 16.40 20.00% 0.15%
合计 82.00 100.00% 0.7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将于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期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票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六)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由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由作废失效。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净利润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2024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2025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50%
(2)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含披露日)授
予,则其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不含披露日)
授予,则其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净利润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2025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50%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2026 年净利润较 2023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00%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可能存在的商誉减值的影响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可能存在的再融资或重组产生的费用的影响;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对其进行打分,激励对象依照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其个人层面归属的比例。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
个人考核结果 95 分及以上 60分(含)至 95分(不含) 60 分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考核评分对应比例 0
注:考核评分对应比例,即按照考核得分确定个人层面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