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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4-08-23

因赛集团: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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