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0 证券简称:德恩精工 公告编号:2023-025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4 月 20 日,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中汇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91 人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24 人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236 人
最近一年(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 万元
最近一年(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 万元
最近一年(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115 万元
上年度(2021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 家、
上年度(2021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1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1,061 万元
上年度(2021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近 三 年签署及
成 为 注 开始从事 开始为本公
开始在本所 复 核 过上市公
姓名 项目 册 会 计 上市公司 司提供审计
执业时间 司 审 计报告家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数
近三年签署过 2
家 上 市公司审
2011 年 12 计报告,2 家新
时斌 项目合伙人 2011 年 2005 年 2022 年
月 三 板 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复核
挂牌公司 2 家。
近三年签署过 1
家 上 市公司审
签字注册会
高建 2015 年 2018 年 2015 年 7 月 2022 年 计报告,2 家新
计师
三 板 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
近 三 年签署上
市 公 司和挂牌
公 司 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
李会英 2004 年 2003 年 2017 年 1 月 2022 年 情况:无,复核
核人
上 市 公 司 21
家,复挂牌公司
2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审计收费 4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40 万元。
2023 年审计收费 40 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0.00 万元;最终由公司管
理层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公司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具备开展业务的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因此,我们对公司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表示事前认可,并且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汇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在圆满完成正常的审计工作任务外,还从提高公司会计核算能力,加强公司内控方面给予了指导和建议,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 年度审计工作。鉴于此,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的为公司及股东服务,我们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做了充分的审核,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中汇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6、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6、《中汇会计师事务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