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0 证券简称:德恩精工 公告编号:2023-019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2 年度
实现净利润 121,250,915.57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7,397,682.33
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 11,739,768.23 元,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 400,291,645.61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23,280,302.30 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00,291,645.61 元。
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
股本 146,67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1.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3,467,2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 转以后年度。
本利润分配预案在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股份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 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拟定的,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可持续发展,本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案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