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0 证券简称:德恩精工 公告编号:2023-006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泰安润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份 745,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51%)的公司股东泰安润黎企业管理咨询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安润黎”,原名:眉山黎明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3 年 4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3 年 3
月 23 日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减
持数量不超过 745,4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1%。
一、泰安润黎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东名称:泰安润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二)持股情况:持有公司股份 745,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5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内容
股东 减持 减持股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 减持 减持
姓名 原因 份来源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方式 减持期间 价格
本的比例
集中竞价:2023 年 4 月 10 参考
公司首 集中 日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 减持
泰安 资金 次公开 竞价 时市
安排 发行前 745,400 0.51% 及大 大宗交易:2023 年 3 月 23 场价
润黎 需要 已发行 宗交 日-2023 年 9 月 22 日(法
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减持 格
的股份 易
的时间除外)
合计 745,400 0.51% ————
注释 1: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
量作相应调整。
注释 2: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永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971.7135 万股股份,通过泰安润黎间接持有公司 0.5885 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2,972.302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265%,其中间接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4%。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泰安润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股份限售及减持事项作
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泰安润黎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本
次减持计划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泰安润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形式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
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泰安润黎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泰安润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决策。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