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0 证券简称:德恩精工 公告编号:2022-065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雷永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 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
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雷永志先生、雷永强先生、雷雨霏女士、马路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计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雷永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雷永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雷雨霏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马路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王运陈先生、刘海月女士、沈倩岭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计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王运陈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刘海月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沈倩岭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楼
会议室召开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附件一: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雷永志:男,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92 年 8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青神强力机械厂副厂长;2003 年 10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四川德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6 年 6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四川
德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公司董事、
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自 2011 年 12 月至
今,兼任青神格林维尔流体动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雷永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71.7135 万股,通过泰安润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 万股,雷永志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974.7135万股,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雷永志先生与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雷永强先生为兄弟关系,公司副总经理杨玉芬为雷永志先生的嫂子,公司董事雷雨霏女士与雷永志先生为叔侄关系,除前述情形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雷永强:男,196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92 年 8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青神县强力机械厂厂长、法定代表人;2003 年
10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四川德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6 年 6 月
至 2013 年 4 月,任四川德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1 月,
任公司董事。2015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雷永强先生持有公司 2,835 万股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雷永强先生与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雷永志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杨玉芬为夫妻关系,公司董事雷雨霏女士与雷永强先生为叔侄关系,除前述情形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雷雨霏:女,199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2015 年 1 月-2016 年 1 月,任宝洁(中国)营销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
2016 年 1 月-2021 年 11 月,任四川省大有食品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21 年 11 月-
至今,任四川省大有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雷雨霏女士持有公司 1 万股股份,雷雨霏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雷永志、雷永强先生系叔侄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马路:女,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1992 年 9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职于广东省鱼珠林产工业有限,先后任项目处处长、
装饰板分厂经理;2001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广西三威家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
事长兼总经理;自 2020 年 9 月至今,任广西华晟木业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7 月,
任贺州三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7 月,任北海三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马路女士未持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