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0 证券简称:德恩精工 公告编号:2022-053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搬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恩精工”)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参股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公司参股公司四川丹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齿精工”)与丹棱县人民政府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本次搬迁补偿款为 13,800 万元。
二、参股公司搬迁进展情况
近日,丹齿精工已完成厂房、设备搬迁工作,将位于丹棱县齐乐镇外北路144 号、丹棱县齐乐镇外北路 85 号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构筑物等资产移交丹棱县人民政府,并收到了丹棱县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四川丹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旧厂资产交割确认的函》,就目前的交割情况及搬迁完成情况进行了确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丹齿精工已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 11,040 万元,占应收
搬迁补偿款总额的 80%。
三、《关于四川丹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旧厂资产交割确认的函》的主要内容
1、经丹棱县人民政府确认,截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丹齿精工已按搬迁协
议的约定完成搬迁并将有关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资产移交,相关产权证书(原件)交付丹棱县自然资源局,已完成了实物资产清点、核对和交割等工作。
2、截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丹齿精工已完成新厂区一期建设完工并投产,
丹棱县人民政府确认已按照《搬迁补偿协议》的约定向丹齿精工累计转入搬迁补偿款 11,040 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丹齿精工本次搬迁事项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中“企业因城镇
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情形,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丹齿精工将上述11,040 万元搬迁补偿款按房屋土地及构筑物补偿、苗木补偿、设备搬迁补偿、停工损失补偿对应的履约义务分别作为单项履约义务进行了会计处理,在扣除搬迁实际损失及费用后,预计对公司 2022 年第二季度净利润影响金额约 1,300万元。
五、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上述搬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搬迁补偿款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四川丹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旧厂资产交割确认的函》。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