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0 证券简称:德恩精工 公告编:2021-010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0 年度实现
净利润 98,275,625.22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93,059,991.81 元。根
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305,999.18 元,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55,392,609.16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80,948,961.99 元。根据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
配利润为 255,392,609.16 元。
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6,67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600,400.00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拟定的,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案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