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0 证券简称:德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50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恩精工”)于2020年7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82 号)文件核准,德恩精工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463.8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3,251.6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9,212.2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4860 号)。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号 元) 金额(万元)
1 屏山精密机械传动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30,152.07 28,512.23
2 德恩精工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9,691.12 8,000.00
3 德恩精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33.51 2,700.00
合计 42,576.70 39,212.23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8,949.88 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 1,20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518.2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均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
公司已陆续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7 亿元人民币全部归还
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于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 年 6 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本公司开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和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承诺实施计划。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前,公司会将该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德恩精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国海证券对德恩精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