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3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
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惠城环保 股票代码 30077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史惠芳 王其龙
办公地址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萧山路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萧山路
7 号惠城广场 7 号惠城广场
传真 0532-58657729 0532-58657729
电话 0532-58657701 0532-58657701
电子信箱 stock@hcpect.com stock@hcpect.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定成熟业务发展的情况下,聚焦环保行业新需求,始终坚持循环经济原始创新,遵循再利用、资源化的综合技术路线为客户提供高效服务,优质产品,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增厚公司收入利润水平,最终实现致力绿色环保、引领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未有重大
变化。其中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因经营多年,服务企业增多出现竞争加剧的局面。广东石化由于其炼制原油的特性,采用了高硫石油焦制氢气的技术路线,其建设的高硫石油焦制氢装置是全国首套装置,公司配套建设的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也为国内首套装置,且依托的是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新技术。在此行业背景下,如有类似新装置建设,公司所拥有的高硫石油焦灰渣处置方案有较强的行业竞争力。未来,公司始终坚持“原始技术创新,向废物要资源”的发展路线,用科技创新支撑公司寻求更多的发展机遇,落地新项目、新产业,增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1)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同时对处置过程产出资源化产品销售的环保型高新技术企业。
1)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
公司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主要为炼油企业提供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理处置服务。
2)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
公司的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主要包括:
a) FCC 催化剂(新剂)系列产品
FCC 催化剂(新剂)系列产品可针对客户不同原料油情况,以及多产柴油、多产清洁汽油、多产烯烃等多元化需求进行灵活调整配方并生产,以满足客户对催化裂化装置产品分布、转化率等要求。
b) 复活催化剂系列产品
公司将污染较重的废催化剂通过废催化剂复活及再造等生产技术,实现废催化剂金属脱除、比表面积恢复、活性提高等目的,以达到重返炼油企业催化裂化装置使用要求。复活催化剂系列产品可部分或全部替代催化剂新剂,应用于特定的原料油或特殊的催化裂化装置工况,具有更高的性价比。
c) 再生平衡剂
公司将污染较轻的废催化剂通过物理分离、化学处理后实现废催化剂活性提高,以满足炼油企业催化裂化装置特殊工况使用需求,如催化裂化装置的开工、催化剂跑损时维持藏量和催化剂重金属中毒时置换等需要大量投入催化裂化催化剂的工况。因再生平衡剂活性温和、价格低,使用该产品在确保催化裂化装置平稳运行的同时节约催化裂化催化剂采购成本,提高催化裂化装置的经济效益。
d) 蒸汽
公司在处理处置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过程中产出蒸汽,可作为工业能源直接销售。
e) 其它资源化产品
其它资源化产品主要为硫酸铝、硅铝粉,以及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置过程中的产生的粗钒、粗镍
等副产品。
3)三废治理业务
公司三废治理业务主要为炼化企业提供工业烟气治理、低值混合废塑料的收集处置等。
4)其他产品
公司报告期内的其他产品包括催化裂化功能性助剂以及分子筛产品等。
(2)主要工艺流程
公司专注于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的持续创新,以提高固体废弃物循环再利用价值,提升资源化产品种类及附加值。
1)废催化剂资源化综合利用
公司收集卸出的废催化剂,经过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处理处置,生产出 FCC 催化剂(新剂)、复活催化剂、再生平衡剂以及硅铝粉等产品。
公司销售部负责收集市场信息,通过参与投标或协商谈判的方式与客户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交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客户到所属地环保局办理审批手续,由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将危险废物运送至公司生产场所,办理入库手续后由质检部负责检测分析,生产管理部根据危险废物分析数据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在危险废物中添加反应溶剂,生成反应浆液,第二步是对反应后产生浆液进行过滤洗涤、气流干燥,生产出资源化利用产品,整个流程为资源再利用过程,将危险废物转化为可再利用的产品。
2)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
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处理处置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产生的石油焦制氢灰渣,灰渣通过管道输送至东粤环保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装置,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技术,经过烧炭、酸溶、分离等工序,实现高硫石油焦制氢灰渣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主要生产出蒸汽,同时还有粗钒、粗镍等副产品。
(3)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业务和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1)废催化剂资源化综合利用
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业务现阶段主要针对长期使用公司资源化催化剂系列产品的合作伙伴及拟开发客户等群体。
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主要采取直接销售模式,以销定产,分批供货,由销售部负责与目标客户直接沟通获取客户的需求,经过技术交流、样品测试、参与投标等程序最终实现产品的销售。
公司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费以政府指导价格为参考,结合装卸服务、运输半径等因素,由公司与客户双方协商确定最终服务价格。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以市场价格和主要原材料价格为主要参考依据,结合客户发货产品配方、回款账期、合作关系等一系列因素协商确定最终销售价格。
2)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
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目前仅针对广东石化。针对该项目东粤环保与广东石化签署《石油焦制氢灰渣委托处置协议》长期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二十年。广东石化全权委托东粤环保处理处置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石油焦制氢灰渣及催化裂化废催化剂,其中石油焦制氢灰渣委托处置量约为16.7 万吨/年,催化裂化废催化剂委托处置量约为 2200 吨/年。广东石化向东粤环保支付处理处置费,同时采购东粤环保石油焦制氢灰渣处理处置装置产出的蒸汽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 年末
总资产 3,285,640,074.06 2,559,505,091.68 28.37% 1,611,113,628.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319,482,914.66 762,162,366.84 73.12% 727,204,337.13
的净资产
2023 年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 年
营业收入 1,070,654,925.60 363,231,960.27 194.76% 284,862,176.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38,512,914.86 2,473,554.56 5,499.75% 11,754,160.00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39,537,119.69 -8,030,829.47 1,837.52% 4,665,070.98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62,812,153.80 -85,866,351.66 406.07% -125,298,811.40
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1.17 0.02 5,750.00% 0.1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