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张新功主
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董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
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O票,弃权票O票。
2、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O票,弃权票0票。
3、 《关于制定<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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