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4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6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694.3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7,965.6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已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442 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000.00 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
评级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 998.35 万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001.6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出具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I10016 号)。
(二)募集资金 2023 年年度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7,965.69
减:截至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41,162.73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加:截至期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4,022.20
减: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 5,150.38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5,674.78
其中:定期存款 5,5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4.78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5,001.65
减:截至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24.27
加:截至期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1,901.26
加:截至期末未支付的发行费 54.3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6,832.99
其中:定期存款 45,700.27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32.71
注:表中的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 2 位,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存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上述新
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3、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具体情况如
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帐号 开户行名称 募集资金用途 截止日余额
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 33710010010024193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信息系统建设项 1,717,957.36
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目
2 33710010010033362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创新发展研究中 29,883.73
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心建设项目
合计 1,747,841.09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帐号 开户行名称 募集资金用途 截止日余额
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国土空间规划与
1 337100100100364027 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土地统筹业务中 3,043,868.35
心项目
2 955088021948290038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智慧城市感知系 6,706,981.61
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统设计中心项目
3 108640000011147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全过程工程咨询 1,576,290.28
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服务中心项目
合计 11,327,140.24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2020 年 5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
设项目)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
调整募投项目之“设计平台建设项目”中新建、改扩建分公司的具体实施地点,
不局限于原计划中实施地点的范围,具体实施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