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3-076
债券代码:123136 债券简称:城市转债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暨持股变动累计超过 1%的
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云南望远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持有公司股份30,718,128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20.25%)的股东云南望远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远商务”)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7,583,072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5.00%)。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2023年5月5日-5月8日,望远商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250,000股;2023年5月9日,望远商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000股;截至2023年6月29日,望远商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00,000股。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8日、6月5日及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暨持股变动累计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2023-053)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2023年6月5日至今,望远商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47,000
股,减持比例为0.15%,同时,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原因,望远商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超过1%。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元/股) (股) 例(%)
2023/5/5-2023/5/8 24.31 1,250,000 0.82
2023/5/9 25.67 3,000 0.00
望远商务 集中竞价方式
2023/6/6 24.47 201,800 0.12
2023/6/8 25.50 45,200 0.03
合计 1,500,000 0.97
注1: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注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36)目前处于转股期内,公司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而发生变化,本公告中所涉及的相关比例以减持当天收市后减持数量与当天总股本的比值为依据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29,465,128 17.65 29,218,128 16.60
望远商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465,128 17.65 29,218,128 16.6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1: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36)目前处于转股期内,公司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而发生变化,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2023年6月2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66,915,179股为依据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以2023年6月29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76,046,382股为依据计算。
注2: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比例数值总和不符,系公司可转债不断转股导致持股比例
被稀释及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云南望远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云南省滇中新区云水路 1 号智能制造产业园 A1 栋 601-26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6 月 5 日-2023 年 6 月 29 日
股票简称 新城市 股票代码 300778
变动类型(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股等)
/ 0.92(被动稀释)
A股
247,000 0.15
合计 247,000 1.0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29,465,128 17.65 29,218,128 16.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9,465,128 17.65 29,218,128 16.60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
诺、意向、计划 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进展与此前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 是□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是□否?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注1: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 2023 年6月2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66,915,179股为依据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以2023年6月29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76,046,382股为依据计算。
注2: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比例数值总和不符,系公司可转债不断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稀释及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上述减持股份情况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进展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望远商务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