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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新城市: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23136            债券简称:城市转债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101人。

    2、本次拟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373,375股(调整后)。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成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2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计划规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12.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90%。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98.0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7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7.17%;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14.4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2.83%。

    5、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59元/股。

    6、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计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      4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      30%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含)前授予,则预
留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      4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不含)后授予,则
预留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      5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      5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2 年 3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3 月 21 日,公
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3)。

    3、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
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4、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5、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10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973,38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1 日。
    6、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594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8、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 5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63,0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19
日。

    9、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0、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了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594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1、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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