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973,38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25,000,000 股变更为 125,973,380 股。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125,973,3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84546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984546 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25,973,380 股变更为 150,973,376 股。
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截
至 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总股本为 151,000,752 股。
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5,59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1,000,752 股变更为 150,965,158 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其他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现将《公司章程》修订条款说明列示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内容
1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500 万元。 15,096.5158 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 12,500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依 15,096.5158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
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