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27.33 元,募集资金总额 546,6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66,943,113.2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9,656,886.77 元。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442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7100100100241934 26,439,000.00 1,590,071.14 活期
深圳深南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4054780002845 活期
深圳香蜜支行 166,987,000.00 5,221,290.15
3922
73050122000215694 237,179,000.00 5,892,740.74 活期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3050122000243632 110,000,000.00 定期
深圳龙岗支行
73050122000243576 30,000,000.00 定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1950188000056036 75,000,000.00 8,589.98 活期
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
合计 505,605,000.00 152,712,692.01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
金为人民币 6,122.86 万元。2019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6,122.8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12 2.86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476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四)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2019 年 5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
币 2 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额
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使用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 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限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 滚动使用。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 93,700.00 万元,到期收回 76,700.00
万元,未到期 17,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 认购时间 收回时间/到期日 备注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 保本浮动收益型 年 6 月 4 日 2019 年 9 月 16 日
民币结构性存款 14,500.00 2019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19 年 9 月 17 日 2020 年 3 月 17 日
民币结构性存款 14,500.00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0 年 3 月 17 日 2020 年 5 月 28 日
民币结构性存款 14,500.00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0 年 6 月 2 日 2020 年 9 月 3 日
民币结构性存款 5,000.00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0 年 6 月 2 日 2020 年 12 月 2 日
民币结构性存款 9,000.00
七天通知存款 保本保证收益型 5,700.00 2020 年 9 月 3 日 2020 年 12 月 1 日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 认购时间 收回时间/到期日 备注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0 年 12 月 3 日 2021 年 5 月 10 日 未到期
民币结构性存款 9,500.00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0 年 12 月 3 日 2021 年 3 月 3 日 未到期
民币结构性存款 5,000.00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19 年 5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2 日
构性存款 1,500.00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19 年 5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2 日
构性存款 1,000.00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19 年 9 月 3 日 2019 年 12 月 3 日
构性存款 1,000.00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19 年 12 月 3 日 2020 年 3 月 2 日
构性存款 2,500.00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0 年 3 月 2 日 2020 年 5 月 29 日
构性存款 2,500.00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0 年 6 月 2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构性存款 2,500.00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0 年 7 月 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构性存款 2,500.00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 保本浮动收益型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3 月 29 日 未到期
构性存款 2,500.0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