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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8


 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1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
议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下午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会 7 人,由董事长杨永岗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胡培贤女士、李剑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胡培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剑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温月芳女士表示反对,反对理由后附。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津贴调整方案。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津贴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方履行回避表决程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联独立董事徐高彦女士、邱学仕先生、李友根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4 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

  2.0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联外部董事李宝山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6 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
任保险赔偿限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年,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保险期限 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关于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授权董事长杨永岗先生根据公司工作安排,择机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7 日
附:董事温月芳的反对意见及公司董事会讨论情况

  董事温月芳女士对提名李剑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提出反对,反对理由为:1.指出其在担任总经理职位期间发出解聘李剑锋的文件,因此目前存在与公司劳动关系存续的质疑;2.认为李剑锋在过往任职期间存在工作过失,未在信息披露工作中体现专业性与勤勉性,不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无法胜任高管职务。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原总经理温月芳女士解除董秘李剑锋先生劳动合同实属违规,所以不存在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李剑锋先生正常履职。

  2.李剑锋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积极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其工作态度和能力均得到董事会认可。李剑锋先生自 2016 年起在公司任职,熟悉碳纤维及相关应用领域,在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公司治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具备高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从忠于与会人员发言的角度,已将其反对理由及书面文件如实记载于会议记录;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是基于董事会决议起草及发布,无法将董事在会议中的所有发言内容全部以公告的形式呈现。公司已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董事的反对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