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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3

中简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 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3.275 万股。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归属时的授予价格:23.11 元/股(调整后)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9 名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办理 13.27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授予价格为 23.11 元/股(调整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激励计划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形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的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91,800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39,574,787股的0.25%。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873,400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39,574,787股的0.2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218,400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39,574,787股的0.0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四)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3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独立董事与监事不在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
合同或聘用合同。

  (五)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公告前1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3、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4、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5、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四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各为25%、25%、25%、25%;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若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披露前授予,则在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四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各为25%、25%、25%、25%;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若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在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各为30%、30%、40%。

  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文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3.36元,即
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3.3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七)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中简科技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要求

  激励对象在各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后确认归属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含公告日)须为公司或子公司在职员工,同时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但当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或因执行职务身故而无法满足上述任职要求的除外,上述特殊情形下的归属处理方式详见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二章第二节。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并归属。各考核期内,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准,选取相较基准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作为考核指标,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之一,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具体如下所示:

  1、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目标值                  触发值

 归属安排考核年度  基准年度  营 业 收 入 净利润目标  营业 收入触 净利 润触发
                              目标值 P1  值 P2      发值 Q1    值 Q2

 第一个归                      2022 年营  2022年净利  2022年营业  2022年净利
 属期      2022 年  2021 年  业 收 入 增 润增长率 不  收入增长率  润增 长 率不
                              长 率 不 低 低于 115%  不低于 65%  低于 105%


                              于 70%

                              2023 年营  2023年净利  2023年营业  2023年净利
 第二个归2023 年  2021 年  业 收 入 增 润增长率 不  收入增长率  润增 长 率不
 属期                          长 率 不 低 低于 250%  不  低  于  低于 235%

                              于 250%                240%

                              2024 年营  2024年净利  2024年营业  2024年净利
 第三个归2024 年  2021 年  业 收 入 增 润增长率 不  收入增长率  润增 长 率不
 属期                          长 率 不 低 低于 350%  不  低  于  低于 330%

                              于 300%                290%

                              2025 年营  2025年净利  2025年营业  2025年净利
 第四个归2025 年  2021 年  业 收 入 增 润增长率 不  收入增长率  润增 长 率不
 属期                          长 率 不 低 低于 470%  不  低  于  低于 440%

                              于 380%                350%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 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净利润”和“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根据各考核年度实际实现的相较基准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1)和净利润增长率(A2),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的确定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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