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对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2,000,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
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对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的权益变动情况做出了披露,首发前持股 5%以上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
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对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的减持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近期,公司收到了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本次的减持计划整体实施完
毕;现将上述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1 截止 2021 年 12 月 26 日,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
累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 - - -
集中竞价交易
集中竞价合计 0 0 0
2021 年 9 月 28 日 41.62 763,366 0.19
2021 年 11 月 4 日 46.85 746,634 0.19
2021 年 11 月 18 日 49.36 780,000 0.20
2021 年 11 月 25 日 53.33 862,600 0.22
2021 年 12 月 2 日 49.49 777,400 0.2
袁怀东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8 日 47.63 70,100 0.002
2021 年 12 月 10 日 47.46 620,000 0.16
2021 年 12 月 16 日 47.66 1,140,000 0.29
2021 年 12 月 22 日 45.07 375,000 0.09
2021 年 12 月 24 日 45.04 620,000 0.15
大宗交易合计 - 6,755,100 1.69
袁怀东合计 - - 6,755,100 1.69
集中竞价交易 - - - -
施秋芳 大宗交易 - - - -
施秋芳合计 - - - -
一致行动
- 6,755,100 1.69
人合计
备注:上述比例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
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未超过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未超过总股本的 2%,合计未超过 3%,符合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与减持相关的前期承诺。
上述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1.2 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持有股份 20,763,865 5.19 14,008,765 3.5
袁怀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763,865 5.19 14,008,765 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持有股份 - - - -
施秋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763,865 5.19 14,008,765 3.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减持主体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披露,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此项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关于《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