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2-038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志刚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2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2421%。公司特定股东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速能”)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92,948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746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暨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2022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公司以当时总股本106,272,8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公司已于2022年6月7日完成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0,036,633股。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前,李志刚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1,32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421%;2022年5月31日,李志刚先生已减持285,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0.2682%;截至2022年6月6日,李志刚先生可减持股份1,035,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0.9739%;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后,李志刚先生可减持股份数量调整至1,6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739%。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前,武汉速
能拟减持公司股份792,94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0.7461%;截至2022年5月31日,武汉速能已减持股份782,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0.7358%;截至2022年6月6日,武汉速能可减持股份10,94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0.0103%;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后,武汉速能可减持股份数量调整至17,516股,占公司总股本0.0103%。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志刚先生和武汉速能共同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的告知函》,李志刚先生和武汉速能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通过大宗交易分别减持
公司股份 1,639,000 股、17,000 股,武汉速能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00 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速能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李志刚先生及武汉速能本次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
大宗交易 2022/6/10 135.3200 17,000 0.0100
武汉速能 集中竞价 2022/6/10 152.0000 500 0.0003
小计 17,500 0.0103
大宗交易 2022/6/10 135.0634 1,639,000 0.9639
李志刚
小计 1,639,000 0.9639
合计 1,656,500 0.9742
2、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3,823,667 2.2487 3,806,167 2.2384
武汉速能 其中:无限售 3,823,667 2.2487 3,806,167 2.2384
条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 - - - -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71,510,669 42.0560 69,871,669 41.0921
其中:无限售 17,535,667 10.3129 15,896,667 9.3490
李志刚 条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 53,975,002 31.7431 53,975,002 31.7431
股份
合计 75,334,336 44.3047 73,677,836 43.3305
注 1:武汉速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刚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共用减持额度。
注2: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06,272,896股增加至170,036,633股。因此,李志刚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71,510,669 股,权益分派实施前已减持 285,000 股,权益分派实施后剩余可减持股份调整至 1,656,000 股;武汉速能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3,823,667 股,权益分派实施前已减持 782,000 股,权益分派实施后剩余可减持股份调整至 17,516 股。
注 3:截至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总股本 170,036,830 股;
注 4: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5:公司现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控股股东李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速能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控股股东李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速能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部
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3、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稳定正常,业务运作平稳良好,企业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李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速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股东李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速能共同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