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0-070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81 号文《关于核准武汉帝尔
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向
社会公开发行 16,536,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57.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954,292,560.0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87,939,940.12 元(不含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6,352,619.88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5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1、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3,830,187.79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 651,861,458.86 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活期及定期存款为 636,861,458.86 元,理财产品为 15,000,0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954,292,560.00
减:发行费用 87,939,940.12
募集资金净额 866,352,619.88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39,341,993.70
减:银行手续费 2,966.93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53,830,187.79
其中:前期投入置换 35,803,212.47
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651,861,458.86
其中:活期及定期存款 636,861,458.86
银行理财产品 15,000,000.00
2、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651,861,458.86 元。
序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存款类型 金额(元) 备
号 注
武 汉 帝 尔 激 招商银行股份有 1279078187 活期及定期
1 光 科 技 股 份 限公司武汉中北 10606 存款 183,475,436.65
有限公司 路支行
武 汉 帝 尔 激 汉口银行股份有 0050419888
2 光 科 技 股 份 限公司光谷分行 29999 活期存款 102,539,262.34
有限公司 营业部
武 汉 帝 尔 激 汉口银行股份有 0050419888
3 光 科 技 股 份 限公司光谷分行 00776 活期存款 227,512,595.33
有限公司 营业部
武 汉 帝 尔 激 兴业银行股份有 4161901001 活期存款及
4 光 科 技 股 份 限公司武汉汉阳 00118353 结构性存款 129,455,799.17
有限公司 支行
武 汉 帝 尔 激 中国民生银行股
5 光 科 技 股 份 份有限公司武汉 631046755 活期存款 1,277,933.43
有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帝 尔 激 光 科 汉口银行股份有 0050410004
6 技(无锡)有 限公司光谷分行 87339 活期存款 6,341,056.28
限公司 营业部
帝 尔 激 光 科 兴业银行股份有 4161901001
7 技(无锡)有 限公司武汉汉阳 00123686 活期存款 1,259,375.66
限公司 支行
合计 651,861,458.86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证券法》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与长江保荐及专户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中北路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帝尔激光精密激光设备生产项目”、“帝尔激光研发及测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帝尔激光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无锡”),公司和帝尔无锡于 2019 年 6 月 5 日与保荐机构长江保荐
及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经公司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出纳予以付款。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
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5,803,212.47 元、已支付发行费用 4,002,496.13 元,共计人民币 39,805,708.60元。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501 号《验资报告》。公司保荐机构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 年 6 月将置换资金转出。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额为 1,500.00 万元。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专户存储,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益情况详见附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