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81 号文《关于核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16,536,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57.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4,292,560.0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87,939,940.12 元(不含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6,352,619.88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5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9,164,368.88 元,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 744,040,185.07 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活期及定期存款为 524,040,185.07 元,理财产品为 22,000,000.0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954,292,560.00
减:发行费用 87,939,940.12
募集资金净额 866,352,619.88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16,853,914.34
减:银行手续费 1,980.27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39,164,368.88
其中:前期投入置换 35,803,212.47
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744,040,185.07
其中:活期及定期存款 524,040,185.07
银行理财产品 22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744,040,185.07 元。
序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存款类型 金额(元)
号
武汉帝尔激光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127907818710606 活期及定期存款 181,718,632.21
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中北路支行
武汉帝尔激光科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05041988829999 活期存款 99,569,629.16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谷分行营业部
武汉帝尔激光科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005041988800776 活期存款 232,690,329.79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谷分行营业部
武汉帝尔激光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61901001001183
4 活期存款 6,303,046.83
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汉阳支行 53
武汉帝尔激光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61901001001183
5 结构性存款 120,000,000.00
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汉阳支行 53
武汉帝尔激光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 631046755 活期存款 1,589,038.09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武汉帝尔激光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综合财富管理服务
7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631046755 2019 年第 568 期 50,000,000.00
武汉帝尔激光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综合财富管理服务
8 631046755 50,000,000.00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2019 年第 757 期
帝尔激光科技(无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005041000487339 活期存款 678,622.42
锡)有限公司 光谷分行营业部
帝尔激光科技(无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61901001001236
10 活期存款 1,490,886.57
锡)有限公司 武汉汉阳支行 86
合计 744,040,185.07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与长江保荐及专户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
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帝尔激光精密激光设备生产项目”、“帝尔激光研发及测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帝尔激光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尔无
锡”),公司和帝尔无锡于 2019 年 6 月 5 日与保荐机构长江保荐及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
谷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经公司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出纳予以付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9,164,368.88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9 年 6 月 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金额为 35,803,212.47 元。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