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23114 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虢迎光,董事、副总经理王海鹏,副总经理罗锋,副总 经理曹亮,副总经理周晓虎,副总经理李宗檀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董事、总经理虢迎光,董事、副总经理王海鹏,副总经理罗锋,副总经理曹亮,副总经理周晓虎,副总经理李宗檀,副总经理李辉,副总经理严党为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自 2024 年 7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18,125 股,占当
时公司总股本的 0.1123%。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副总
经理严党为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61),副总经理李辉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减持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 股份来源
(元/股) (股) 比例
(%)
虢迎光 30.94 100,000 0.0182
王海鹏 2024 年 7 月 31.32 52,400 0.0095 限制性股
罗锋 29 日至 2024 集中竞价 30.92 118,100 0.0215 票激励计
曹亮 年 10 月 28 交易 30.62 52,000 0.0095 划所获授
周晓虎 日 30.53 50,000 0.0091 的股份
李宗檀 - 0 0.00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份 750,000 0.1363% 650,000 0.1181%
其中:
虢迎光 无限售条件 475,000 0.0863% 375,000 0.0682%
股份
有限售条件 275,000 0.0500% 275,000 0.0500%
的股份
持有股份 220,000 0.0400% 167,600 0.0305%
其中:
王海鹏 无限售条件 140,000 0.0254% 87,600 0.0159%
股份
有限售条件 80,000 0.0145% 80,000 0.0145%
的股份
持有股份 250,000 0.0454% 198,000 0.0360%
其中:
曹亮 无限售条件 161,000 0.0293% 109,000 0.0198%
股份
有限售条件 89,000 0.0162% 89,000 0.0162%
的股份
持有股份 472,500 0.0859% 354,400 0.0644%
其中:
罗锋 无限售条件 306,250 0.0557% 188,150 0.0342%
股份
有限售条件 166,250 0.0302% 166,250 0.0302%
的股份
持有股份 220,000 0.0400% 170,000 0.0309%
其中:
周晓虎 无限售条件 140,000 0.0254% 90,000 0.0164%
股份
有限售条件 80,000 0.0145% 80,000 0.0145%
的股份
持有股份 220,000 0.0400% 220,000 0.0400%
其中:
李宗檀 无限售条件 140,000 0.0254% 140,000 0.0254%
股份
有限售条件 80,000 0.0145% 80,000 0.0145%
的股份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550,236,440 股为依据计算。
2、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
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