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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75 深市 三角防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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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防务: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日期:2023-05-22

三角防务: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3-060
 债券代码:123114          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及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
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1日。在公示期间内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口头或邮件向监事会反馈。

    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五)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权符合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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