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23114 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6 号),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防务”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5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66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1,683,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 31,344,339.6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51,655,660.38 元。
上述资金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978 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南大街支行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截至 2023 年 1 月 16 募集资金用途
日余额
航空精密模锻产
中国建设银行 业深化提升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航空发动机叶片
西安南大街支 61050186250000002387 1,642,373,794.83 元 精锻项目、航空数
行 字化集成中心项
目和补充流动资
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以
下简称“乙方”)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的《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
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
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梅宇、司维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
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直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0、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