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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杰特: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15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4                证券简称:倍杰特              公告编号:2024-042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近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马亚杰先生、魏志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马亚杰先生、魏志伊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马亚杰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2003年7月至2007年7月任郑州大河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焊工;2007年8月至2021年8月任河南倍杰特车间主任;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项目部技术人员;2017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马亚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持有公司股份45,126股,占公司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禁止任职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魏志伊女士:199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17年7月入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从事证券事务相关工作。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魏志伊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禁止任职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