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4 证券简称:倍杰特 公告编号:2024-027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合同已对工程范围、工期、合同价款及支付条件、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环境、宏观经济、合同双方履约能力变化、技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07月10日和2024年0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关于收到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公司为中煤平朔集团能化公司全厂水处理系统优化及浓盐水零排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CCTC20240341/01)的中标人。
近日,公司与山西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就中标项目签订了《全厂水处理系统优化及浓盐水零排放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等主要信息与中标通知书一致。
二、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西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600395482285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礼庆
注册资本:241259.61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20日
企业住所:朔州市平鲁区北坪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燃气经营;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网络查询,山西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公司与山西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交易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方
发包人:山西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承包人: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为山西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全厂水处理系统优化及浓盐水零排放项目EPC总承包。承包人对发包人全厂的水处理系统进行优化改造,并实施浓盐水的零排放处理。
(三)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完成项目建设及调试。
(四)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159,772,616.00元(含税),为固定总价。其中包括设计费、设备采购费、建安工程费、安装材料费、其他费用。
(五)合同价款支付条件
1、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2、进度款
2.1 设计费按设计节点支付
2.1.1 所有设计工作完成且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的80%。
2.1.2 竣工图完成且性能测试合格,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的17%。
2.1.3 预留设计费的3%作为质保金。
2.2 设备采购费的支付
2.2.1 设备运抵现场后,发包人支付该批设备采购费的60%。
2.2.2 设备安装完成后,发包人支付设备采购费的20%。
2.2.3 工程竣工完成、性能考核合格、结算完成后,发包人支付设备采购费的10%。
2.2.4 预留设备采购费的10%作为质保金。
2.3 建安工程费、安装材料费的支付
承包人按月向发包人提交请款文件,建安工程费、安装材料费经发包人审核按月
进度节点支付,每项施工进度达到进度节点的80%后不再审批。竣工结算完成后,发包
人支付到建安工程费、安装材料费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
3、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质量保证金将在约定质保金释放的时间之后办理相关付款手续后进行支付。
本项目双方约定质保金释放的时间:整个项目全部通过验收并投用后24个月。
(六)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与山西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全厂水处理系统优化及浓盐水零排放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总价为159,772,616.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24.46%。该项目的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二)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签订及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公司已在合同中对工程范围、工期、合同价款及支付条件、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环境、宏观经济、合同双方履约能力变化、技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签署的《全厂水处理系统优化及浓盐水零排放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为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全厂水处理系统优化及浓盐水零排放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