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4 证券简称:倍杰特 公告编号:2024-012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402.74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902.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为45,155.64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0,991.50万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0,991.50万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8,763,6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31.4549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
议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