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4 证券简称:倍杰特 公告编号:2023-006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是基于协议双方的合作共识而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后续项目的合作进程需以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已披露签订合作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概述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苏青水处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青集团”)于2023年4月3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次合作旨在促进盐湖提锂、高盐水资源化利用的高质量发展,发挥双方优势,重点优化离子交换树脂性能指标,提升在盐湖提锂以及高盐水资源化利用领域的应用,合作开展核心技术研发、项目联合攻关、各类科技项目联合申请、科技成果转化及市场推广等工作,不断提升双方在盐湖提锂以及高盐水资源化利用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将另行商谈约定。
根据《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苏青集团创建于1970年,是一家具有53年历史的国内最大的离子交换吸附树脂生产企业。苏青集团拥有员工520余名和多名博士、20余名高级技术人才的研发团队,二个树脂生产基地,年生产离子交换树脂、吸附树脂60000立方、锂吸附剂9000立方,年加工设备能力20000余吨。2015年其研发团队取得锂吸附剂非均相体系结晶工艺关键技术重大突破,2020年技术团队对锂吸附剂制备工艺作出重大的改进,采用新型纳米材料,复合致孔剂以及特殊的造粒工艺,外观规整(球形,行业唯一)、比表面积大、选择性高、各项性能显著提升,对各种盐湖水质普适性好(同样适用于油气田卤水)、其吸附容量比国内同类产品高50-
60%,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同时新一代产品洗脱方便(常温洗脱)、解析率高(>95%)、溶损率低(<1%/年)、使用耐久性好,产品性能实现了质的飞跃。
公司名称:江苏苏青水处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岳峰
注册资本:2008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阴阳离子交换树脂、水处理设备、填料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江阴市长泾镇长青路89号
苏青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公司最近三年未与苏青集团签署过类似协议。
苏青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苏青水处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拟在盐湖提锂、高盐水资源化利用领域开展全面合作,合作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性能优势领先的锂吸附剂、以及合作项目的科技成果转化及市场推广等,并提供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战略合作价格。
2、联合实现盐湖提锂高回收率、低成本运行的工艺设计,积极开展业务合作,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
(三)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研发中试及生产的应用场景,乙方提供试验所需的吸附材料,在甲方的中
试装置及运营项目上,验证提升吸附材料的产品性能,以及具体工艺路线的落地和优化,共同完善吸附材料在应用上的工艺设计及技术路线。
(四)技术应用
1、乙方现已获得的专利可免费给甲方在各种盐湖提锂项目上使用。
2、改进后的产品和工艺包由双方共同申请专利,双方均有权将本项目开发的技术成果(含专利)不限期、免费用于自身的经营生产。
3、双方在业务拓展时,互相提供技术性支持,并优先考虑另一方共同参与,达到双方共赢的目标。
(五)违约责任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为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旨在促进盐湖提锂、高盐水资源化利用的高质量发展,发挥双方优势,重
点 优 化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性 能 指 标 ,
主要是盐湖提锂领域离子交换树脂的优化和应用,以及盐湖提铯、提铷吸附材料的技术研发,对实现盐湖资源综合利用降本增效、节约能耗等方面的突破。不断提升双方在盐湖提锂以及高盐水资源化利用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及业务的布局,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长远战略规划。本协议签署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该协议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该协议的履行而对该对手方形成依赖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是基于协议双方的合作共识而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后续项目的合作进程需以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未签订过战略合作协议,不存在最近三年已披露签订合作协议无进展或
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均未
发生变化。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
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亦未有其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苏青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