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4 证券简称:倍杰特 公告编号:2022-020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408,763,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175.27万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权益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8,763,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姓名
1 02*****221 权秋红
2 03*****444 张建飞
3 03*****424 权思影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12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8号楼4层501
咨询联系人:权思影
咨询电话: 010-67986889
传真电话: 010-67986816
七、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