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4 证券简称:倍杰特 公告编号:2022-010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属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会计事务所,并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基于上述原因,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相关业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新证券法实施后,立信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3.43亿元。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零售业、建筑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 诉 ( 仲 被诉(被仲 诉 讼 ( 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金额
金亚科技、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投资者 周旭辉、立 2014 年报 约4,500万元
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信
保千里、东 2015 年 重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 12月30日至
北证券、银 组 、 2015 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
投资者 80万元
信评估、立 年 报 、 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
信等 2016 年报 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帆,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1年签署挂牌公司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闫保瑞,2012年开始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1年签署挂牌公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禹正凡,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报告复核,2011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1年复核上市公司2家,挂牌公司5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度审计收费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0万元(含税)。
2022年度审计收费尚未确定。审议费用将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最终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属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会计事务所,并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立信的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公司2022年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市场行情,与该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续 聘 公 司 2022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事 项 发 表 了 事 前 认 可 意 见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会计事务所, 具
备 从 事 证 券 业 务 资 格 ,
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其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具备独立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续 聘 公 司 2022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属于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