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4 证券简称:倍杰特 公告编号:2021-016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1年9月24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权秋红女士、张建飞先生、权思影女士、张磊先生、肖丹先生、李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克华先生、贺芳女士、李存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分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出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通过对上述候选人相关情况的审查,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并全部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廖宝珠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廖宝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83,032股,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承诺进行管理;姜付秀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姜付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权秋红女士: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25年以上水处理行业从业经验,荣获2015碧水蓝天中国环保高峰论坛年度环保人物、第七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峰会杰出企业家奖、中国绿色环保产业突出贡献人物。1995年至1999年,历任半岛水处理有限公司中原地区代理、郑州半岛明远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港方代表);2000年至2004年,任郑州大河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创立北京倍杰特国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权秋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持有公司股份 177,338,104股,占公司股本的43.38%。权秋红女士与张建飞先生、权思影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69.72%的股份。权秋红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禁止任职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建飞先生: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建设项目评估专家库成员。拥有35年水处理行业从业经验,作为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58项,负责或参与6项省部级研发项目(城市达标污水利用成套技术开发项目、高含盐污水达标排放处理技术项目、煤化工高盐废水电驱动膜提浓及分盐技术研究项目、煤化工污水综合治理及近零排放技术项目、煤化工污水综合治理技术项目和污水提标排放技术项目),2项市级研发项目。荣获城市达标污水利用成套技术开发科技进步二等奖、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第二届新创工程·亦麒麟人才”奖章和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昆仑科技二等奖。1986年至1998年,历任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水处理中心国家八五攻关骨干、国家九五及十五攻关课题组长、副所长;1998年至2006年,历任欧洲膜研究所、荷兰特文特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杭州(火炬)西斗门膜工业有限公司高工/副总工/工程部长/总调度、陶氏化学公司中国及香港区液体分离部首席代表;2006年加入北京倍杰特国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为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及在研项目的研发负责人。
张建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持有公司股份61,035,422 股,占公司股本的14.93%。张建飞先生与权秋红女士、权思影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69.72%的股份。张建飞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禁止任职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权思影女士:曾用名卢慧诗,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郑州金苹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权思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持有公司股份46,639,109 股,占公司股本的11.41%。权思影女士与权秋红女士、张建飞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69.72%的股份;权思影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禁止任职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磊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2010年8月至2014年10月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工作,历任项目助理、项目经理;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工作,担任高级审计员;2016年12月至2021年9月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历任副总监、总监。
张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禁止任职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肖丹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工作,历任审计助理、高级审计助理;2012年3月至今任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9年8月,任天津仁爱聚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任太证仁爱(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天津仁爱智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
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盛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博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盛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成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起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智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智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智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智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智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众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智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智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以及天津仁爱本初子午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仁爱阿基米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心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肖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禁止任职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键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 年7月
至2013年11月,担任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研究员;2013年12月至2015年11月,担任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3月,担任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7年4月至今历任国投创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副总裁、投资部总监;现任沧州四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省广信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湖南高科发创智能制造装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弘高高技术服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春海谱润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湖南海捷先进装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佳腾电业(赣州)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李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禁止任职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克华先生:195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研
究生学历。1994年2月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