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于【】 年【】月【】 日审议通过。)
二〇二〇年【】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第一节 股 东...... 10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2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7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20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3
第五章 董事会...... 28
第一节 董 事...... 28
第二节 董事会...... 32
第三节 独立董事...... 37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1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4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4
第七章 监事会...... 46
第一节 监 事...... 46
第二节 监事会...... 4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8
第二节 内部审计...... 5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3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53
第一节 通知...... 53
第二节 公告...... 54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5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5
第三节 修改章程...... 57
第十一章 附 则...... 5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770425654N。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46 号)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 万股,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akala Payment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号 D1 座 6 层 60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1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
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
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数字电视支付;
预付卡受理;移动电话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05 月 02 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自主研发的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的内容为准。)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并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
管。
第十八条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由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立。
公司成立时的普通股总数为 36,000 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各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公司的发起人及其在公司成立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出资比例(%)
1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2,978,800 31.38
2 孙陶然 27,626,400 7.67
3 达孜鹤鸣永创投资管理中心(有 20,073,600 5.58
限合伙)
4 孙浩然 19,418,400 5.39
5 陈江涛 18,036,000 5.01
6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宝南山创 14,749,200 4.10
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 天津众英桥投资管理企业(有限 13,212,000 3.67
合伙)
8 戴启军 11660400 3.24
9 达孜昆仑新正创业投资中心(有 10,400,400 2.89
限合伙)
10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335,600 2.87
11 苏州太平国发新融投资企业(有 9,198,000 2.56
限合伙)
12 北京海德润正投资有限公司 7,059,600 1.96
13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6,544,800 1.82
14 徐氢 6,480,000 1.80
15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 6,199,200 1.72
有限公司
16 达孜秦岭瑞才科技中心(有限合 5,500,800 1.53
伙)
17 邓保军 4,518,000 1.26
18 雷军 4,075,200 1.13
19 苏州市苏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484,800 0.97
20 民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445,200 0.96
21 深圳市厚德前海股权投资基金合 3,445,200 0.96
伙企业(有限合伙)
22 达孜君合瑞才投资管理中心(有 3,376,800 0.94
限合伙)
23 陈灏 3,315,600 0.92
24 北京盈生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099,600 0.86
25 佟颖 3,013,200 0.84
26 张洪林 3,013,200 0.84
27 房建国 2,412,000 0.67
28 古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260,800 0.63
29 达孜青城正恒创业投资中心(有 2,174,400 0.60
限合伙)
30 黄图平 2,012,400 0.56
31 北京创金兴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1,720,800 0.48
伙)
32 王荣国 1,584,000 0.44
33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1,551,600 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