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运 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情况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
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杨帆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帆先生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帆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杨帆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杨帆先生原定高管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即 2023 年 2 月 28 日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528,800 股。杨帆先生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杨帆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务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杨帆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杨帆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等工作的有序开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副总经理魏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指定副总经理魏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在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副总经理魏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7392388
传真:0571-87397667
电子邮箱:info@chinawindey.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 座 18F
特此公告。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