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4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349.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52 元,共计募集资金 47,915.48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1,867.9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6,047.5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20.8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4,126.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87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4,126.70
项目 序号 金额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44,450.29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25.35
项目投入 C1 0.0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44,450.29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25.3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7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1.76[注]
[注]募投项目已完成,账户剩余资金 1.76 万元,公司 2022 年度将其转入公
司一般存款户,对应的募投资金专户销户
(二)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4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577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57,700.00 万元,坐扣承
销和保荐费用 377.3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57,322.6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4.9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127.7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76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7,127.7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57,546.09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419.90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投入 C1 0.0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57,546.09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19.9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5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1.55[注]
[注]募投项目已完成,账户剩余资金 1.55 万元,公司 2022 年度将其转入公
司一般存款户,对应的募投资金专户销户
(三)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982.21 万股,配售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22 元,共计募集资金 147,355.96 万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40.5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46,915.45 万元,已由主
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78.7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6,736.6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33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46,736.6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91,834.43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25.71
项目投入 C1 55,422.0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30.85
项目 序号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147,256.43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56.5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6.8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36.81[注]
[注]募投项目已完成,账户剩余资金 36.81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将其转入
公司一般存款户,对应的募投资金专户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