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专门委员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高玲女士(董事长)、陈棋先生、贝仁芳女士、凌强先生、施坤如先生;
2、独立董事:潘斌先生、冯晓女士、郭斌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审计委员会:冯晓女士(召集人)、郭斌先生、高玲女士;
2、提名委员会:潘斌先生(召集人)、郭斌先生、高玲女士;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郭斌先生(召集人)、冯晓女士、贝仁芳女士;
4、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高玲女士(召集人)、潘斌先生、贝仁芳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张荣三先生(监事会主席)、王鹏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潘东浩先生。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监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总经理:陈棋先生;
2、副总经理:斯建龙先生、杨帆先生、程晨光先生、陈坚钢先生;
3、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杨帆先生;
4、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吴明霞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杨帆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季晓锋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马帅帅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马帅帅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 座 18F
联系电话:0571-87392388
传真:0571-87397667
电子邮箱:info@chinawindey.com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高玲女士,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
曾任职于浙江永进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永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和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2011 年至今在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高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998,4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
陈棋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
2004 年至今在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技术质量部副经理、质量管理部副经理、技术支持部经理、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技术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90,4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
贝仁芳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
任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浙江西安交通大学研究院副院长。2014年至今任职于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资产财务部副经理、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现任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2021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贝仁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
凌强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评估师。曾任职于北京毛纺织科学研究所会计科和会计师事务所,历任会计科科长、审计部部门经理、审计部总经理助理、分所副总经理。2011 年至 2020 年 3月任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经营管理部主任。2020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担任审计风控部副主任,201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凌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
施坤如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
任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部副主任,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嘉兴中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昆山中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战略企管部主任,2020 年 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施坤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独立董事简历
潘斌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从
业资格。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副总经理;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现任上海虎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截至目前,潘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
冯晓女士,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
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CIMA),美国特许全球管理会计师(CGMA)。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MBA 导师,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凤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人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冯晓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