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二)14:3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 座 23 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高玲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06,053,8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2,078,355 股的 43.5925%。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20,809,4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40%。
(二)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01,102,7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873%。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5,858,3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88%。
(三)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951,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2%。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951,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2%。
(四)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审议通过了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议案以累计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1.01 选举高玲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05,976,93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32,53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306%。
高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陈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06,006,05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61,65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7705%。
陈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贝仁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06,006,05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61,65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705%。
贝仁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凌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06,006,05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61,65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705%。
凌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施坤如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06,006,05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61,65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705%。
施坤如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通过了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以累计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2.01 选举潘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06,006,05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61,65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705%。
潘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冯晓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05,976,93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32,53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306%。
冯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郭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06,006,05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61,65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705%。
郭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通过了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计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3.01 选举张荣三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306,006,05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61,65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705%。
张荣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王鹏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305,976,93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32,53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306%。
王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审议通过了议案 4《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6,017,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反对 36,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73,1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58%;反对 36,2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通过了议案 5《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6,017,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2%;反对 36,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73,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58%;反对 36,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7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议案 6《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1,573,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0%;反对 36,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773,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58%;反对 36,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7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7.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1,143,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56%;反对 4,910,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898,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6.4027%;反对 4,910,4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59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1,143,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56%;反对 4,910,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898,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6.4027%;反对 4,910,4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59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03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1,143,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56%;反对 4,910,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898,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6.4027%;反对 4,910,4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59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04 关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