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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7

运达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五)14:3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 座 18 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高玲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33,671,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42,384,273 股的 43.0823%。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4,944,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53%。

  (二)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25,407,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586%。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6,6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16%。

  (三)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264,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37%。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8,264,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37%。

  (四)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审议通过了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计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1.01 关于选举潘斌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3,445,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718,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907%。

  潘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关于选举冯晓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3,415,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688,4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885%。

  冯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3 关于选举郭斌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3,654,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926,8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37%。

  郭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通过了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3,668,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反对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941,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06%;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议案 3《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3,670,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942,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13%;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议案 4《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3,668,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反对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941,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9806%;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中,议案 2 至议案 4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吕亚星律师、沈高妍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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