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0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9日-2019年6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15:00—2019年6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顺风路558号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震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208,40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9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8,35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7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共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94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6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89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1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国浩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08,39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08,393,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2%;反对10,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08,393,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2%;反对10,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936,3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84%;反对10,1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16%;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208,392,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11,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935,1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46%;反对11,3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54%;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子议案关联股东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170,891,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5%;反对12,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5%;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1%;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关于与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子议案关联股东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和杨震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71,928,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22%;反对12,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8%;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933,6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99%;反对12,8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1%;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08,393,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2%;反对10,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08,389,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3%;反对14,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质押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崇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桂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各30%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08,389,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1%;反对14,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9%;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48%;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表决的股东中没有涉及本议案的关联方,故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胡小明律师、祝瑶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