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
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72,000,000.00 元,
不送股,不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分
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公司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262 干德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 37 层
咨询联系人:陈才玉、张威
咨询电话:0755-28657760-8033
传真电话:0755-86021660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4、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