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胡文
春先生、独立董事李开忠先生、王和平先生、陈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
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干德义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部
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 2019
年度的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 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干德义先生所做《总经理 2019 年度工作报告》,认为 2019 年度管理层充分、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的地反映了管理层 2019 年度主要工作及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 0840 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5)和《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4,570.1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68%;
实现利润总额 33,386.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4.23%;实现净利润 28,582.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25%;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582.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6,919.3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9.74%。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40,000,000.00 元。同时以资本
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共计转增 60,000,000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160,000,000 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正确、完整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0843 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有效性,并得到了较好的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持续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 0841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上会师报字(2020)第 0842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事项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预计的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关于智莱科技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有关审计与沟通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使用额度不
超过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所需经营资金以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拟向招商银行八卦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由干德义、杨朝岚提供保证担保。
因干德义、杨朝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故干德义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所需经营资金以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拟向交通银行金叶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由干德义、杨朝岚提供保证担保。
因干德义、杨朝岚为公司的关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