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唐文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532,800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0.1919%)的股东、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唐文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3,200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0.0480%)。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唐文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持股数量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股) 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唐文华 董事、副总经理 532,800 0.191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所授予/归属取得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 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5、 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 133,200 股,即不超过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0.0480%。
6、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而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7、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唐文华先生在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其仍将遵守上述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其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上述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遵守上述承诺前提下,其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规定的程序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操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文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唐文华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唐文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3、 公司将督促唐文华先生及时告知公司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配合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唐文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 唐文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