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2-114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2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690,000 股,发行价格 41.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44,662.8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316.7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 39,346.0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48380001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 518.09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946.09 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 0.07 万元。
2、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1,764,70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102.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9,999,91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7,689,604.21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2,310,305.79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70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 3,917.45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18,751.21 万元,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 160.54 万元。
3、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2,549,01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255.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99,999,845.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8,743,340.33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61,256,504.6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59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未投入募集资金,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0.00 万元,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 316,200.76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9,346.05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9,946.09
其中:2022 年 1-6 月使用金额 518.09
减:银行账户管理费及手续费 1.1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601.27
募集资金余额 0.07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7
注:本专项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如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2、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18,231.03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8,751.21
其中:2021 年 1-6 月使用金额 3,917.45
减:银行账户管理费及手续费 1.5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682.20
募集资金余额 160.54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60.54
注:本专项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如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3、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16,125.65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其中:2021 年 1-6 月使用金额 -
减:银行账户管理费及手续费 0.01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75.12
募集资金余额 316,200.76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16,200.76
注:本专项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如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 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德方”)、 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德方”)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 丽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 波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横岗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营业部(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 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 名 账号 开户行 募集资金用途 银行存款 理财或大 合计
额存单
德方纳米 78160188000153931 光大银行 补充流动资金 0.01 - 0.01
德方纳米 10850000003298658 华夏银行 补充流动资金 - - -
德方纳米 631009877 民生银行 信息化建设项目 0.06 - 0.06
德方纳米 337180100100287309 兴业银行 锂动力研究院项目 0.01 - 0.01
曲靖德方 78160188000157768 光大银行 年产 1.5 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