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769 深市 德方纳米


首页 公告 德方纳米:关于签订年产2.5万吨补锂剂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德方纳米:关于签订年产2.5万吨补锂剂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9

德方纳米:关于签订年产2.5万吨补锂剂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1-090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年产2.5万吨补锂剂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协议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征收及公开出让、环评审批、能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 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 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4、 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筹资金,投资规模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压力和财务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资金筹措无法及时到位而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风险;

    5、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年产2.5万吨补锂剂项目投资协
议的议案》,经友好协商,公司与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签订了《年产2.5万吨补锂剂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拟在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年产2.5万吨补锂剂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35亿元。

    本协议已经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 曲靖市人民政府

    1、 名称:曲靖市人民政府

    2、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文昌街78号

    3、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 名称: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翠峰路83号

    3、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曲靖市人民政府

    乙方: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丙方: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


    丙方拟在乙方辖区内投资建设“年产 2.5 万吨补锂剂项目”(以下简称“项
目”)。

    2、 项目选址

    该项目拟选址位于曲靖经开区西城工业园区内,驰宏锌锗北侧。

    3、 投资强度

    项目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 300 万元/亩。

    4、 用地规模

    项目计划总用地约 300 亩(项目实际四至范围以自然资源部门勘测定界为
准)。

    5、 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约 35 亿元,设计产能为年产 2.5 万吨补锂剂。

    6、 项目建设时限

    自本协议签订后,甲方督促相关部门启动该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依法做好项目用地的征转报批工作。督促乙方配合丙方办理项目备案、规划设计、环评、安评、能评等手续。

    项目自乙方实际交付项目用地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以上项目建
设期限,若因非主观或不可抗力发生延期,经三方确认后可相应顺延,三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二) 三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丙方及丙方曲靖项目公司严格履行本协议,并按照片区产业发展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甲方根据丙方曲靖项目公司生产需求的电压等级,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用电输配送工作。甲方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完成项目所需的水、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乙方自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根据丙方需要及时启动用地供地程序,并配合丙方开展规划设计、项目备案、设计、环评、安评、能评等前期工作。乙方负责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丙方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合法。因丙方原因造成项目中途停产,丙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本协议生效后,丙方在一个月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后,本协议和相关补充协议中丙方的权利及义务转由项目公司享有和承担,丙方与项目公司对投资建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 土地使用权取得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用地所需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通过公开挂牌程序取得。

    (四) 协议效力、变更与终止

    本协议依法签订后,三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时,三方应当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若该协议非因主观因素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时,经三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协商解除。

    (五)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意一方未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单方终止协议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或项目停建、撤建的,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六) 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三方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快速推动公司补锂剂项目的产业化,满足下游客户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筹资金。本次协议的签订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 本协议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征收及公开
出让、环评审批、能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 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 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4、 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筹资金,投资规模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压力和财务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资金筹措无法及时到位而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备查文件

    1、 《年产2.5万吨补锂剂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