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1-082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年产20万吨磷酸铁锂前驱体项目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协议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 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 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4、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 本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年产20万吨磷酸铁锂前驱体项目框架合作协议的议案》,经友好协商,公司与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拟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公司拟在曲靖市沾益工业园区投资新建“年产20万吨磷酸铁锂前驱体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8亿元。
本协议已经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 名称: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龙华东路78号
3、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乙方: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合作内容
1、 项目名称
年产 20 万吨磷酸铁锂前驱体项目。
2、 项目建设地点及用地范围
项目拟选址在沾益工业园区花山片区冶金配套产业区。项目拟用地约 260亩,项目建设地点的准确位置及面积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3、 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 8 亿元。
4、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年产 20 万吨磷酸铁锂前驱体生产线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等。
5、 项目建设周期
该项目预计建设周期 24 个月。本项目建设以甲、乙方共同确定的开工建设之日起计算周期。若因手续审批办理或其他非乙方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开工建
设的,项目建设完成时间相应顺延。
(二)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将本项目列为沾益区重点项目,申报列入市级重点项目;协助、配合乙方办理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协调处理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使项目顺利推进;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治安环境,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配合乙方推进项目建设。
乙方须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取得其项目建设所需土地并缴纳相关费用;乙方须在曲靖市沾益区所辖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本协议中乙方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均由项目公司享有、承担。
(三)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协议义务则视为违约,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做出书面情况说明,违约方应在收到要求做出书面说明的通知后10日内予以答复并纠正,否则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四) 其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履行相应决策程序,自甲、乙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建设年产20万吨磷酸铁锂前驱体项目,是为了满足公司磷酸铁锂前驱体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公司磷酸铁锂产能,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协议的签订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 本协议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
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 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 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4、 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资金筹措无法及时到位而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风险。
5、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 本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年产20万吨磷酸铁锂前驱体项目框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