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19-030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15:00—2019年6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创盛路1号康和盛大楼一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1人,代表股份29,265,8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46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22,549,1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75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6,716,6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713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6,280,9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69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687,2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8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593,7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407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游晓律师、罗红峰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
表决情况:
同意29,265,7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80,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9,265,7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80,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9,264,0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同意6,279,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
(四)审议通过《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
同意29,253,3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3%;反对1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68,4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0%;反对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9,264,0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79,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79,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9,263,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79,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9,263,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79,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2%;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
表决情况:
同意29,263,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78,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8%;反对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注册资本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9,265,7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80,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9,265,7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9,264,0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79,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9,264,0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79,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9,264,0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