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的议案》,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一、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借款对象为与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除外。
二、购房借款事项概述
1.借款资格:公司及子公司正式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规定等级并满足一定的任职年限。员工以家庭为单位,在职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借款福利;
2.借款用途:用于员工在公司认可的区域购房的资金周转;
3.购房要求:所购房屋为员工家庭名下首套自住用商品房;
4.借款意义: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提高公司凝聚力,践行公司文化,更好地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
5.借款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6.借款期限:5 年;
7.资金利息:无息借款;
8.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内分期还款;
9.审批程序:根据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购房借款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购房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借款人必须在借款期限内偿还全部借款本金。若员工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公司将根据《借款协议》约定行使合法权利;
2.若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该员工须在解除劳动关系前还清所有借款本息,如有异常情况按协议约定办理。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凝聚力, 践行公司文化 ,在不影响公司 业务开展及资 金使用的前提 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向员工提供借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除外),本次为公司员工提供购房借款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拟设立总额为人民币2,000 万元的购房借款资金池,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购房借款,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践行公司文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借款,能够更好地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公司本次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为完善员工福利制度、稳定人才队伍,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高于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购房借款,不涉及募集资金,不涉及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符合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