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及骨干员工,均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存在雇佣关系。
三、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董事会确定的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 件 已 成 就 。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2年3月17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