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以余额不超过7.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余额不超过2.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6 号《关于同意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9,242,293 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014,999,990.03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1,587,873.9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3,412,116.10 元。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55 号《杭州迪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计划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金额(元)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30501616227000 智能测试、验证及 561,460,000.00
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01564 试制基地建设项目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10901220002003 新一代IT基础设施 443,389,990.13
司杭州玉泉支行 79 平台研发项目 (注)
合计 1,004,849,990.13
注:该募集资金账户存放金额包含扣除承销商发行费外的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437,874.03元,《验资报告》中已做出相关说明。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股东回报,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以余额不超过 7.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余额不超过 2.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授权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以余额不超过 7.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余额不超过 2.00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7.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7.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